2024-04-18 信息来源:山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和山西省民政厅联合公布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自2019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不断加强学校与各界的联系合作,积极争取校友、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的捐助,凝聚兴学力量,助推学校振兴崛起,在学校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价值。此次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意味着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捐赠的企业或个人,凭基金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是对企业和社会个人进行公益慈善捐赠实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的慈善捐赠,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其中,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扣除限额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